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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40人(1号)

发布:2023-08-07 21:04:49  关注:15471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人社联[2020]134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3〕49号)等有关规定,东北电力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东北电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3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初级及以上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视其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情况进行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东北电力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9:00至26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考生将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压缩到一个文件,报名邮件及文件名称格式为:“东北电力大学1号公告-N号(公告中岗位序号)岗位-考生姓名”,如:东北电力大学1号公告-4号岗位-张三。报名材料及要求如下: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东北电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文件命名为:“1-1身份证(张三)”;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为:“2-1身份证(张三)”;

3.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及各层次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最长有效期)扫描件(PDF格式),文件按顺序分别命名为:“3-1本科毕业证(张三)、3-2本科学位证(张三)、3-3本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张三)、3-4硕士毕业证(张三)、3-5硕士学位证(张三)、3-6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张三)、3-7博士毕业证(张三)……”;

4.在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直博)者需提供硕博连读(直博)证明,相关材料文件命名方式按上述标准以“4-1材料名称”的格式命名;

5.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习、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为“5-1经历证明(张三)”;

6.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交入党志愿书及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复印件,文件名为“6-1党员证明(张三)”;

7.具有招聘资格条件系列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另附职称证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为“7-1职称证(张三)”;

8.以上所需的纸质版材料,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9.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通过邮件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三)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考试成绩在东北电力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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