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白城市人民检察院选聘检察
听证员公告(40 人左右)
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决定在白城市辖区范围内公开征集一批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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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听证员的职责
被选聘的检察听证员在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过程中受邀参与听证活动,对听证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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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范围
听证员人选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基层群众代表、律师、教师、市场监管、林业、行业协会、税务等各行各业专业人员中确定并纳入本院听证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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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名额
本次听证员拟征集名额为40 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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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愿担任检察听证员,服从听证工作安排并经考察合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检察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依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
1.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法学、医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各相关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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