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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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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城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白城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结合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安全应考,公平有序做好此次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工作,现将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人员范围

笔试人员范围为报考留置看护a、留置看护b、留置看护c三个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二、笔试时间

2020年8月23日9:00-10:30,随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必要调整,如有调整以招考部门电话通知为准。因报考人数较多,考前须进行体温检测、核验身份等入场工作,请考生务必于8月23日8:00前到达笔试考点,有序排队入场。

三、笔试考点

白城市第一职业高中(洮北区幸福南大街50号),考生由白城市第一职业高中东大门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科目

笔试以时事政治、法律知识、保密知识、岗位相关知识等为测试内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点击本公告附件2,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后,考生信息显示完整,点击“打印”即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a4纸自行打印),贴好红底小二寸照片。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居住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六、考前准备

(一)考生应于8月8日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便于快速完成笔试当天的排查检测。下载打印《白城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填报表》(详见附件1)每日记录,本人手写签名,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交工作人员备案。

(二)笔试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如实填写《白城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填报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交工作人员备案。

(三)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考生,除《白城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填报表》外,本人还需提供笔试前7天内白城市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有关证明。符合上述要求的,需经工作人员在其准考证上盖章后方可进入考点。不能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笔试。

(四)“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码的考生除《白城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填报表》外,还需提供笔试前7天内白城市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参加笔试。

(五)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期间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出入考点和考场时,自觉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定路线入场,前后左右间隔1.5米以上,不得聚集交流。

(七)考生自备黑色中性笔答题。

七、笔试流程

(一)开考前

1.上午8:00,考点大门开启,考生进入考点大门后有序排队,按照地贴标识站好,前后左右间隔1.5米,行进至“排查检测点”,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进入考点前和考试楼前进行2次测温,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体温高于37.3℃的考生由防疫专业人员带领至“隔离观察区”并做好登记,可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等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主考依据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先劝离,如考生坚持参加考试,由卫生工作人员将其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同时立即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送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测,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2)体温正常的考生向防疫监督人员出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以及笔试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主动配合防疫监督人员询问,存在风险隐患的考生转移至“隔离观察区”,疫情防控部门在询问核查后确定需要隔离观察的,不能参加笔试。

(3)扫码正常的考生向负责核验身份的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准考证,并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快速取下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身份,核验完毕应快速戴上口罩。除考生外其他任何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点大门。

(4)考生身份核验无误后,将《白城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填报表》(“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码的考生、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需提供笔试前7天内白城市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有关证明)交工作人员后,按规定路线行进至考场。考生行进途中遵循相关工作人员指挥,保持间距,不刻意聚集,不偏离路线。

2.考生到达考场后,配合监考人员核验身份。考生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一律关机并上交监考保管;再次核验考生身份时考生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快速取下、戴上口罩配合比对核验。核验完毕的考生在本人座位上等待,不得随意离开。

3.上午8:55,监考拆封、分发试卷和答题纸,考生在试卷和答题纸上用黑色中性笔填写本人信息。

(二)考试中

1.上午9:00,开始考试。截止9:00仍未进入所在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体温异常情况,监考人员应及时上报考点主考,经同意后由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将其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隔离考场”由2名防护措施完备的专业防疫人员负责管理工作,考生确认被转移至“隔离考场”,应做交卷处理。同时,对其立即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送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测。

2.上午10:30,考试结束。所有考生停止作答,起立,等待监考收取试卷和答题纸。试卷和答题纸回收完毕后,考生应听从监考指令在本人座位等候退场。考生退场时应按照入场时的路线离开考点,退场过程中注意保持互相间隔,不得偏离指定路线,不得刻意聚集。

(三)结束后

考生离开考点后,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立即离开考点及附近区域。

八、责任追究

(一)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笔试:

1.未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居住证)的;

2.未能按笔试公告要求在“排查检测点”上交本人材料的;

3.不能按要求按时进入考场的;

4.进入考点后不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的;

5.刻意偏离行进路线和刻意与其他考生聚集的。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此次笔试成绩:

1.在“排查检测点”本人上交的材料造假或故意隐瞒相关事实的;

2.考生在笔试过程中确认被转移至“隔离考场”时,不配合监考工作或拒不交卷的;

3.笔试结束后,在离开考场过程中,不听从监考和楼层考务工作人员指挥擅自离开考场的;

4.笔试结束后,在离开考点过程中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偏离路线或刻意聚集的。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在“排查检测点”本人上交的材料造假或故意隐瞒相关事实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2.利用退烧针剂或药物强行控制体温参加笔试被查实的;

3.违反有关考试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九、笔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居住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考试开始后不得入场;为严防通讯工具作弊,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准窥窃他人试卷,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证件,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携带的证件以外,严禁携带与考试有关任何书籍、资料、手机通讯、电子存储等设备。已经带入的需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资料带至座位的,一律按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中性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应举手询问。

(七)考试一律用自备的黑色中性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作答,用两种颜色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要清楚、工整。

(八)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

(九)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笔试成绩发布

考生笔试成绩于2020年8月25日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白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关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补充公告。

附件:

1、白城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填报表

2、白城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准考证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公安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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